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32.公司名稱:今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5年3月3日。(2)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分行。
C6BD2E11FC718039
arrow
arrow

    rt1h6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