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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中午邀地方政府,會商6年60萬件補助老舊建物健檢草案,確定以88八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照、並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為主,共56萬多件已取得件數,約60萬棟老舊建物,做為實施範圍。內政部所提草案列優先實施健檢範圍是公寓大廈、住宅但供商業使用為標的。另外,內政部也做成決議,加碼修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等,強制近60萬棟公眾使用的商業大樓,也列為耐震補強範圍,如果初評過關當然OK,但若必須拆除或補強,則必須由建物所有權人自行負擔補強經費,由於事涉私人財產,內政部決定修法強制實施。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中午主持跨部會議,依內政部所提老舊建物健檢原則,提出優先健檢標的,以公寓大廈為優先,住宅但做商業使用為次優先,地方政府則依需求提出健檢內容,分年分期實施,預定下周將健檢草陳報行政院。據了解,行政院至遲於三月下旬核定實施。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如圖)表示,6年60萬棟老建物健檢補助計畫,確定以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照與使用執照為範圍。 李順德/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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